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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事达冰箱半年就出问题,三次上门维修30天还没修好

投诉编号:TS20230418191127100637

投诉时间:2023-04-18 19:11

投诉对象:京东商城

投诉诉求:换货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2022年6月20日在京东商城下单购买京东自营产品,荣事达BD/BC-528A718冷柜。2023年2月7日不制冷了,当天在京东商城申请售后服务,经过两个多月,三次上门维修都没修好(第三次是把冷柜拉回去修的都没修好)。1、关于“三包”保内的由于修理者自身原因维修超30天修不好,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2、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后,产品仍不能正常使用,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3、由于当时后售维修迟迟没师傅上门维修,2023年2月21日京东客服承诺48小时内还没师傅上门给我办理退货退款,真实情况是超过48小时都没售后都没上门。能不能讲一下信用给我办理退货退呢?

投诉处理:

投诉通平台审核通过 2023-04-19 11:22
商家处理中 2023-04-19 12:03

商家:经反馈给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给您致电告知,请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感谢您的理解!

消费者补充2023-04-20 16:55

消费者: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消费者补充2023-04-20 16:59

消费者: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消费者补充2023-04-21 14:31

消费者: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 修理者承担。

商家回复2023-04-23 09:24

商家:尊敬的客户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已处理。如后期有疑问请联系京东客服电话:950618,感谢您对京东的支持,谢谢。

消费者补充2023-04-24 20:18

消费者:是怎么处理的?是给我换货还是退货?我作为当事人都不知道?你们不遵守《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一直坚持只能维修,对于这个我是不能接受的。我只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补充2023-04-24 20:19

消费者:是怎么处理的?是给我换货还是退货?我作为当事人都不知道?你们不遵守《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一直坚持只能维修,对于这个我是不能接受的。我只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家处理中 2023-05-04 09:54

商家:经反馈给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给您致电告知,请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感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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