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珠宝手镯第二天断裂,商家霸王条款不予退货
投诉编号:TS20240218102104102401
投诉时间:2024-02-18 10:21
投诉对象:六福珠宝
投诉诉求:退款
投诉进度:投诉发布——>商家处理——>商家回复——>投诉解决
投诉详情:
1、2024年2月14日下午在蚌埠市吾悦广场一楼六福珠宝购买了一款黄金手镯,花费4452元。 2、第二天2024年2月15日,手镯滑丝断裂,不能佩戴,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功能无法使用,如未及时发现断裂,会导致直接丢失。 3、2024年2月15日,携带商品前往商家沟通,商家态度恶劣,以“明文规定所有售出商品不退不换”为由,拒绝处理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恃强凌弱,以就不退货的嘴脸凌驾于消费者之上,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 4、黄金首饰的退货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首饰后,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商品在购买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7天)发生非人为损坏,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或更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如果黄金首饰不是定做的,消费者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如果黄金首饰不符合产品标准或质量状况,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5、该商品第二天就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并且商家态度恶劣,消耗消费者时间和精力,要求退货退款并给予消费者道歉。